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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山西省二级建造师报名通知4月1日-10日
2021-03-31
导读: 舒立教育从山西人力资源保障厅了解到,2021年山西二建建造师考试报名工作马上开始; 网上报名:4月1日至4月10日 网上交费:4月1日至4日11日 准考证打印:5月25日至28日山西省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21〕9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5月29日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5月30日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观题)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4月1日至4月10日 网上交费:4月1日至4日11日 准考证打印:5月25日至28日 发票领取:详见准考证 成绩查询:8月中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资格审核: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报考手册》。 三、考试组织 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试组织工作由各市考试机构负责,考点设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具体地点见考试准考证。资格审核、领取证书工作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自觉遵章守纪,诚信考试,抵制舞弊,维护公平,严格执行报名规定。 2、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告知承诺制规定,履行承诺义务,积极主动配合考试机构核查相关事项。 3、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 咨询服务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见附件(报名条件咨询、资格审核);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0351-7338331(网报咨询);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0351-7339662(成绩复核);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0351-7330067(考试收费、交费发票)。 附件: 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有关单位联系表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3月30日 责任编辑: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湖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20日-29日
2021-03-24
导读:舒立教育从湖南人事考试网了解到,湖南省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工作已开始;需要注意的是: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资格复核!关于做好湖南省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21〕4号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1〕16号)精神,现就我省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按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湖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4〕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专业界定详见附件1《专业对照表》),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二)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参加相应考试。(三)取得二级或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四)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五)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报名时在“级别”中选择“增设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二、资格审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文件精神,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资格复核。建立健全报考告知承诺制和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所填报的信息需承诺真实有效,所有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一)个人自审。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或是工作(资格)年限不够不得提前报名参考,否则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诚信参考,责任自负。(二)资格初审。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须对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信息一一核实,对照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机构)在《报名表》中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其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加资格复核。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机构)须对照报考人员档案,或其所提供的材料,或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严格核查,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核。(三)资格复核。成绩公布后,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和市州人事考试网站将及时公布需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和资格复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如无特殊情况,资格复核一般安排在成绩公布30天之内,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资格复核公告为准。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按照报名属地原则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条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核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三、报名方法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20日9:00—3月29日17:00。报考人员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报考条件,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进入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点击网站首页的“网上报名”,在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中,进行注册报名(此次二级建造师是首次使用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所有报考人员均需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然后按相关要求填报信息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白底数码电子证件照。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3月29日17:30。过期未缴费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请及时下载打印《报名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而影响资格复核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责任自负。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特别提示:(一)报考人员在使用网上报名平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使用“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2.上传照片前,请在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或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将直接制作在《报名表》、准考证、证书上,请务必上传本人近期的清晰正面白底免冠证件照片(上传照片出现错误的,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经审核工具审核后的电子照片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长沙市湘府中路湖南人才大楼三楼)进行申请更换),请务必上传与本人相貌一致的清晰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风景照截图。上传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由此带来不能参加考试、无法制作合格证书等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3.报考人员务必在报名时间段内及时打印《报名表》,过期报名系统不再提供打印。《报名表》一经打印不允许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4.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订单确认前,请务必仔细查看所填信息、照片、报考级别、科目是否准确,如有不准确之处可自行修改。报考订单一旦确认后将不能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修改信息。(二)在报名、考试、证书发放等环节中,应试人员应主动浏览湖南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hunanpea.com)的相关栏目,按时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和进行资格复核。四、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时间考试科目5月29日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5月30日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五、考试方式(一)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考试时应注意下述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作答。(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办法。报考3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即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的规定,客观题成绩除零分、缺考、违纪外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成绩复查申请需在考试成绩公布30天内凭身份证原件或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地市的人事考试机构提交,逾期不再受理。(三)报考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四)报考人员应试时,只准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六、其他(一)考场设置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考区承接能力统筹设置考点。具体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二)准考证打印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24日9:00—5月28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三)收费根据《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0〕57号)规定和《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前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核对报考信息,一旦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请在缴费成功后一个月内,到所属市州人事考试部门登记,逾期不予受理。(四)疫情防控受疫情影响,考试将根据新冠疫情的情况和防控工作的要求,考试现场可能会结合新冠疫情防控需要,重点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如对疫情情况发布新的要求,我们将根据情况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们发布的涉考信息。(五)严肃考风考纪考试中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各类作弊行为以及有组织高科技作弊予以严厉打击,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附件:1.专业对照表2.资格复核注意事项3.资格审查相关责任追究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3月8日
2021年黑龙江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3月24日-4月2日
2021-03-25
导读:舒立教育从黑龙江人事考试网了解到,2021年黑龙江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考试报名提醒: 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2021年3月24日-4月2日 网上报名2021年3月24日-4月6日 在线核查2021年3月30日-4月7日 现场核查(节假日休息)2021年3月24日-4月8日 网上缴费2021年5月14日-5月20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2021年5月17日-5月21日 登记、领取收据考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021年5月23日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2021年10月下旬通过网站(www.hljrsks.org.cn)查询考试成绩关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1〕16号)安排,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3个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级别为免一科、免两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规定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hljrsks.org.cn“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核查工作采取“报考人员承诺”与考试组织机构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时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考试组织机构依据其作出的承诺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各地考试组织机构要加强对报考人员的核查与监管,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与监管。在核查或监管中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与监管的,给予报名无效或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操作流程 报考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hljrsks.org.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操作方法、步骤和要求详见网站“操作流程”栏目)。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报名市(地),其中驻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省直,其他报考人员按属地选择所在市(地);省、市(地)级考试组织机构负责相应报考人员的资格核查工作。 (三)收费标准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1〕16号)、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的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六项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398号)和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全省性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19〕138号)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56元。 三、考场设置 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各考区分别设置考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大纲 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五、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并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请各市(地)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现场公告等渠道告知考生。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地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21年3月17日
2021年西藏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15日-4月9日
导读:请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2021年3月15日-4月9日18:00进入下方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并缴费,逾期将不予补报和补缴。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承诺制报名方式,考试前不对考生考试资格进行审核,仅对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关于2021年度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全区建设行业各企事业单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1〕16号)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精神,现将我区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和科目2021年5月22日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9:00~12: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4:00~16:00 2021年5月23日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9:00~12:00二、考试方式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方能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二)考试科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试题为客观题;考试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三、报名时间请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2021年3月15日-4月9日18:00进入下方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并缴费,逾期将不予补报和补缴。网址:http://115.28.96.217:8030/webRegister/index.aspx(须使用IE浏览器)四、报名条件(一)全科报考条件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详见附件1)中等专科(含职高、技校)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不含实习期)均可报名。(系统中报考级别选择“考三科”)(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1.在藏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系统中报考级别选择“免一科”):(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2.在藏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系统中报考级别选择“免两科”):(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在藏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从首次报考进入,系统中报考级别选择“增项”)(四)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报考条件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实习满1年(含实习期);具备非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毕业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不含实习期),均可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每科目考试分数线降低5分。备注: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5年内的西藏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高职院校毕业生。(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专业对照表附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底(工作年限从院校毕业后,实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开始计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是指由人社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技术职称。五、报名流程(一)网上报名具体步骤第一步登录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本通知,阅读完毕并同意所有报考条款的,点击“阅读完毕,同意”按钮。第二步选择报考类别,报考考三科和增项的人员点击登录“首次报考”;“补考人员点击登录“老考生报考”。第三步点击左边菜单栏的“报名填表”,认真阅读《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无异议后点击“同意”。第四步如实填写页面中的报考人员信息后,点击“下一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个人自愿选择“报考级别”“报考专业”和“报考科目”,并点击“保存”。认真核对弹出的对话框中的信息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无误,继续保存”。网上填写信息时请务必如实勾选“是否为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是否为西藏籍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因填报错误,影响考试,或造成资格审核无法通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第五步点击“上传照片”,须下载本页面中的“报名照片处理工具”,下载成功后打开压缩包,选择“照片处理工具.exe”, 按要求对照片进行处理后上传。须上传报考人员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1寸蓝底电子证件照片。第六步点击“上传附件”,报考考三科(含补考人员)的人员上传学历证书和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报考增项的人员上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免考科目的人员上传“学历证书”和“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并在其他证明材料一栏上传“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报名截止后个人信息、附件和照片将无法修改,报考人员上传的个人信息、附件和照片与身份证件、毕业证件等实际信息不符的,将不得参加考试,请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准确上传个人照片和附件。第七步个人信息和附件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网上缴费”后,点击页面中“支付宝”图标,报名后24小时内通过支付宝软件扫码支付报考费。请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缴费,一经缴费无法退款。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第八步缴费完成后,点击“打印表格”,打印“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二)需领取发票的报考人员持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到注册中心开具发票,时间为2021年6月1日—6月3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三)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考试前15天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鉴于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请报考人员考试期间严格遵守准考证上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和防疫工作人员的安排。六、报名收费标准二级建造师考试收费,根据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藏发改价格〔2011〕302号文)批准的二级建造师考试收费标准执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130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每人每科90元。七、考务要求(一)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无相关证件将不得参加考试。(二)报考人员携带黑(蓝)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程无储存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客观题用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蓝)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回收,不再另发草稿纸。八、资格复审成绩及分数线公布后,我中心将对成绩合格人员上传的各项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将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证书的处理。九、有关事项说明(一)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二)因报考人员信息填报错误,照片和附件上传错误、不清晰,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无法通过资格后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三)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承诺制报名方式,考试前不对考生考试资格进行审核,仅对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自行按流程进行报名,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通知内容。(四)严格考试纪律。对替考、抄袭等违反有关考试纪律的行为,都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予以严肃处理。(五)资格审核时,将严格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相关报考条件,条件不符者取消考试成绩。若审核中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并按相关规定处罚。十、联系方式联系部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热西路1号联系电话:0891-6831320 6861138附件:1.二级建造师专业对照表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3.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诚信承诺书4.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5.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1年3月10日
2021年青海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17日-26日
导读:舒立教育从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了解到青海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注意事项:青海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全面实行考后审核制,考前不再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关于2021年度青海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重要通知:自2021年起,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青海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全面实行考后审核制,考前不再进行资格条件审核!请报考人员报名前确认好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果报考条件不符合要求,仍要报名并参加考试,考后将取消成绩或合格证书,并记入诚信档案库!考后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合格标准公布后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考后审核公告,成绩合格且可领取证书人员务必在考后审核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审核,否则影响后期合格证书的发放。报名过程中,考生务必保证所填字段及上传材料真实有效,如若审核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调教或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成绩或合格证书):1、报考级别为“考三科”的考生:(1)网上生成的报名表一式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报考级别为“考二科”的考生:(1)网上生成的报名表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使用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考条件的,还需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原件及复印件。3、报考级别为“考一科”的考生:(1)网上生成的报名表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使用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考条件的,还需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原件及复印件。4、增报专业:(1)网上生成的报名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户籍所在地为青海省外的考生还须具备在青海省企业从业并由该企业连续交纳社保半年以上(含半年)的最近半年交纳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将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我们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考后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对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通过报名资格复审和查询社保等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5月29日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9:00— —12: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4:00——16:00 5月30日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9:00——12:00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级别为“考三科”)。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二科”):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报考级别为“考一科”):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3、根据《青海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青人专字〔2005〕257号),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二科”);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报考级别为“考一科”)。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关于所能报考的专业请参照《二级建造师专业对照表》(详见附件),请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实际专业选择相关专业大类。如考后发现专业不符按照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老考生请注意:在报名过程中,如果更改报考级别或报考专业,都将变为新考生,不保留通过科目的成绩!注意事项:1、本省考生持身份证或户口本页方能报考;2、外省考生,需上传在青海省企业从业并由该企业连续交纳社保半年以上(含半年)的最近半年交纳社保证明照片(缴费情况明细原件),方能报考。以上证明材料考生须认真在系统中填写相关字段或上传证明材料照片。无以上证明材料的省外考生请严格按照属地化原则,不允许在青海省报名及参加考试,仍要报名并参加考试,考后将取消成绩或合格证书,并记入诚信档案库!三、报名时间、程序和咨询电话(一)报名时间安排: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21-03-17 9:00至2021-03-25 18:00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21-03-17 9:00至2021-03-25 18:00网上缴费时间:2021-03-17 9:00至2021-03-26 23:30(由于网上缴费第三方系统在每天夜间23时30分至24时会对当天的缴费订单切账,请考生不要在这个时间段进行缴费,以免发生掉单的情况)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25日9时至2021年5月28日24时(二)报名程序:考生须严格按照以下操作流程完成报名: 第一步:用户信息注册。登陆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青海考生公众服务系统,开始注册。 第二步:确认基本信息。 第三步:上传证件照片。 第四步: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请考生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尤其是学历信息相关字段,并根据实际上传电子证明材料:第一、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上传材料:①毕业证书原件照片;②本省户籍考生可以上传本人所在户口簿页的照片或身份证原件照片;非本省户籍考生上传青海省企业从业并由该企业连续交纳社保半年以上(含半年)的最近半年交纳社保证明(缴费情况明细原件)照片。第二、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除须上传第一条所列材料外,还须根据报考级别上传:报考级别为“考二科”的考生:①《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照片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照片;②使用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考条件的,还需上传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原件照片。报考级别为“考一科”的考生:①《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照片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照片;②使用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考条件的,还需上传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原件照片。第三、报考增报专业的新考生除须上传第一条所列材料外,还须上传: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合格证书照片。上传材料清晰,如因个人原因上传图片模糊不清或上传错误导致无法通过资格核查,后果自负。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 第五步:保存报名信息成功。(报名资格全部由系统自动保存,没有人工参与,报考人员务必确认自己符合报考条件) 第六步: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所有信息不可以修改,无论是否参加考试,也不予退费,请考生谨慎报考。) 第七步:缴费成功,报名成功,打印报名表。***新老考生界定***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都按新考生处理。 所有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网上支付考试费用。审核通过后无法更改所报考的科目,正式缴费前要认真核对所报科目及收取费用是否准确。缴费成功后,考生须查看个人缴费状态确认显示“已交费”。 (三)咨询电话:技术支持电话:0971-8258589(主要负责网报平台,可以解答报名系统相关问题,仅在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接听)资格审核电话:0971-6146535(解答报考条件等相关问题,仅在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接听)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2021年3月15日
2021年广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23日-4月1日
导读: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入口:http://182.92.48.72/。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1年3月23日9:00-4月1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3月23日9:00-4月2日17:00。考后在线人工核查: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且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2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广东省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1〕16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30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试题题型5月22日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5月23日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主、客观题 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以及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3科”“考2科”“考1科”和“增报专业”四类。 (一)考3科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见附件1)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考2科条件 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考3科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考1科条件 符合上述考3科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1.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四)增报专业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五)学历学位及工作年限要求 以上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及年限的界定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1号)(附件2)执行。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入口:http://182.92.48.72/。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1年3月23日9:00-4月1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3月23日9:00-4月2日17:00。 (一)身份验证 1.所有报考人员须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名验证身份信息,身份验证通过后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首次进入报名平台的报考人员需要上传电子照片,并填写学历学位信息。 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报名平台将对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学历学位信息填写,以免错过报名。 3.“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图片。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须选择现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方可进行缴费。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按照粤发改规〔2019〕3号和建注函〔2020〕40号的规定,《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按每人51元收取,《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均按每人每科61元收取。 如需开具纸质票据的考生,可在准考证打印2个工作日后前往在线缴费时所选缴费通道对应的代收银行网点现场办理,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栏目下“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公众非税在线缴费指引”(http://rsk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2635500.html)。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1年5月17日9:00-5月21日17:00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5月21日17:00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实务科目客观题和主观题全部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 (四)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五)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成绩查询及管理 (一)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1年8月发布,考生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各科目考试成绩的合格标准另行通知。 (二)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参加3个科目(级别为考3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考2科)或1个科目(级别为考1科)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增报专业考试的人员通过应试科目后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且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2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七、监督监管 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已作出承诺且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承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0号)精神,对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含增报专业)制作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合格人员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https://ggfw.gdhrss.gov.cn/zjzsh/)查看证书上线状态,并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也可在“粤省事”平台的“我的证照”栏目添加、出示本人的电子证书。 九、注意事项 (一)所有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防疫相关要求(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栏目)参加考试。 (二)报考期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人事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3)。信息更正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82.92.48.72:82/)在线申办。 附件:1.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2.《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1号) 3.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2021年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19日-4月5日
导读:舒立教育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了解到福建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开始了;注意事项:本次考试报名试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前由考生自行对照报考条件提交报考资料、签署承诺书,考后对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和现场核查。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原则上报考人员工作地、户籍所在地为福建省的方可在福建省内报名参加考试。考生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报考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交报考申请并缴费成功后即取得考试资格。 2021年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根据《关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1〕16号)安排,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时间定于2021年5月29-30日。现将报考简章公告如下:一、时间安排(一)考试时间、科目: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5月29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下午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5月30日上午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二)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19 日至4月5日(2020年度成绩合格拟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报名时间为4月1-5日)考生可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18.104.239.163:8088/jwwsks/web/kszc/login.jsp,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报名;(三)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3月19日至4月5日;(四)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5月19日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成绩公布时间、考后现场核查时间、发放证书时间及发放方式以网上通知为准,届时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行业服务-行业管理-执业注册栏查询(网址:http://zjt.fujian.gov.cn/hygl/fjsjszyzgzczx/)。二、报考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详见附件1)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下同),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第(一)款并满足下列条件者,可以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1)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3)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4)已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者。(三)增加执业专业类别考试。已取得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外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一项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增项专业考试”。(四)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办[2018]1号)的文件规定,凡符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五)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若属于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学历,请报考人员登录学信网申请本人学历认证;职称指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确认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的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六)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精神,本省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三、报名办法和程序本次考试报名试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前由考生自行对照报考条件提交报考资料、签署承诺书,考后对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和现场核查。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原则上报考人员工作地、户籍所在地为福建省的方可在福建省内报名参加考试。考生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报考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交报考申请并缴费成功后即取得考试资格。具体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于2021年3月19日至4月5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考生输入个人账号、密码登录(未绑定本人手机号,密码忘记的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就近报名点重置密码)考试报名系统。若未注册需先注册账号,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2吋免冠彩色证件照。请考生牢记个人注册信息,注意不要泄露注册信息。2.选择“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增项专业)考试”。3.仔细阅读本“报考简章”后,点击“阅读完毕”,下一步选择“考试报名”,认真阅读《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2),完全同意者点击“我同意此项承诺”,然后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4.填写工作业绩(老考生无需填写),业绩至少填写一项,所填写业绩要能体现报考条件要求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以下简称专业工作年限);5.上传附件。考生选择各自对应的报考条件,按照系统引导及要求上传相关报考材料。注意事项如下:(1)如果报考所使用的学历证书毕业时间无法体现专业工作年限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还需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如前学历、岗位证、社保凭证等;(2)上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时都必须包括体现证号及发证机关用印的页面。6.报名信息确认后打印《报名表》和《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A4纸打印),由考生本人签名后,《报名表》交给所在单位,所在单位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考生报考信息、工作业绩和报考材料扫描件与原件进行核对,经审核确认真实无误后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7.考生再次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和本人签名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等报考材料扫描件。8.确认所有填报信息与上传的报考材料是否一致,上传的报考材料扫描件是否规范、清晰,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 9.修改报名信息。未缴费的考生需要修改报名信息的可点击报名系统左侧菜单栏的“信息修改申请”按钮,进行报名信息修改。一旦修改,系统将自动退回报名信息,报名表将自动删除,视为要重新报考,考生须重新提交。 (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平台开放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至4月5日,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报考人员自系统通过后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全部完成。考试收费标准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制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0]442号)执行,具体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71元/人·科,《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61元/人·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75元/人·科。缴费成功后次日起,报考人员可凭缴费系统提供的代开发票要素(业务代码和代开票据识别码)到“E缴通”指定的银行网点打印报考费发票。四、报考须知(一)考试成绩实行连续两次考试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举行的两次考试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和报考增项专业的人员必须在当次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并参加考后现场核查通过的人员,方可获得执业资格。(二)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准确填写报名表格,并对输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责任。考后现场核查时,一旦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七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即: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三)在考试级别不变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未合格情况下,需要更换报考专业的考生在报考时直接更换报考专业,已通过的公共科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成绩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四)取得考试资格的老考生除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外,其余报考信息及附件一律不予修改。考试档案一经系统通过,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及上传的报名材料即作为考后现场现场核查的依据及今后续考和增项考试的报考资格档案。考生务必慎重提交报考信息,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五)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全方位推动住建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行动计划》(闽委办发〔2020〕28号)精神,为提升我省建筑行业执业人员专业素质,2021年度对二级建造师的报考所学专业予以严格审核,2022年度起全面参照一级建造师报考所学专业进行审核。(六)考生所在单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考生报考资料进行核对,经审核确认真实无误后方可在《报名表》上盖章。所在单位应认真核对报考材料,若审核部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情节严重的给予所在单位通报批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登录系统后,点击“单位查询”一栏;2.在单位名称栏输入单位全称(系统无模糊查询功能,考生填报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查询时输入的单位全称完全一致,否则无法查询),点击查询,系统会显示该单位所有报考考生的名单,栏目下方显示统计人数;3.点击“查看详细信息”并在提示框内输入考生身份证件号码,系统会显示考生填报信息、工作业绩和报考材料扫描件,所在单位可自行查看核实。(六)缴费成功后,报考信息将不能更改。(七)其他报考相关问题请查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行业服务-执业注册专栏“常见问题解答”栏目(网址http://zjt.fujian.gov.cn/hygl/fjsjszyzgzczx/)。五、考试须知(一) 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在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6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和矿业工程)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在应考时应注意如下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答题卡上的作答须知;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主观题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含碳素)、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得损坏),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产品(如手机、电子手环、电子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等物品进入考场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关闭闹铃),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四)应试人员必须遵守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自身健康状况监测,确保如期参考。六、考试合格标准2021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七、考后现场核查考后现场核查工作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组织。(一)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上述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携带与报考时所上传所有附件相一致的原件,前往所属考区审核点进行考后现场核查(具体事宜以考后现场核查通知为准),如果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当年合格人员资格,当年度成绩不予采用,也不再滚动至下一考试年度。(二)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现场核查部门要求办理考后现场核查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三)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应试人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提交虚假信息与材料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八、考试大纲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九、考试机构联系方式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直属单位金山办公区综合楼217室;考试咨询电话:0591-38161636-2,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591-38161636-4。福建省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 2021年3月17日
2021年浙江二级建造师报名通知3月22日-31日
导读:舒立教育从浙江人事考试办公室网了解到2021年浙江二级建造师报名工作已经开始,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诚信报名,原则只能选择现 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 考试定于 5 月 29 日至 30 日举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5 月 29 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 2:00-4: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 月 30 日 上午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关于做好 2021 年度二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 2021 年度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1〕16 号)和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完善二级建 造师执业资格有关制度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8 号)文件 精神,现将我省 2021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考试定于 5 月 29 日至 30 日举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5 月 29 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2 下午 2:00-4: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 月 30 日 上午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 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6 个专 业,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考。 考点分别设置在省直、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 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 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2.取得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 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对已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 质及以上证书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建 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5 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只 3 须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2 个科目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免一科”)。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 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 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5 年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 个科目,只须参加《专业工程管 理与实务》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免二科”)。 (三)报考相应专业(增项)条件。已获得某一专业成绩合 格证明的人员,可在余下的专业科目中,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的实 务科目报考,即“增项”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相应专业”)。 (四)其他事项。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均计算到报考 当年年底,若以后学历报考的,之前的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累计(全 日制实习和成人脱产学习的时间不累计);具体专业细分见报名 网上提供的“专业对照表”(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 1)。 三、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报考全科的须在连续 2 个年度内、报考“免一科”或“免二 科”及“相应专业(增项)”的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 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根据浙人社发〔2016〕8 号文件规 定,对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制发“成绩合格证明”,成绩 合格人员可凭“成绩合格证明”向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4 经审核通过后领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具体申请 注册事项按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四、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 3 月 22 日至 31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 网(http://www.zjks.com),在报名系统中作出真实性承诺后, 直接完成报名和交费程序。 (一)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表”,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 电子证件照(照片要求及处理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 事指南”栏目)。 (二)报考人员在填报完信息,并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 或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打印的“报名表”供 考生留存备查。 (三)报名人员在填报信息时要认真检查,重点防止填错姓 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防止选错考区、报名点、考试级别和专 业科目,以及防止传错照片等,务必经反复检查,确认无误后再 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在网上 交费前可自行修改,网上交费后则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四)报考时更换《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专业的,成绩有 效期内如有《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合格成绩的,可以使用;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5 科目成绩已合格的考生,不得更改报考专业。 (五)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 5 月 24 日至 28 日登录浙 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 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 区(省直、设区市及义乌市)的人事考试机构处理。注意“准考 证”不要有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 (六)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诚信报名,原则只能选择现 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整个报考过程均由报考人员自行在网 上完成,如属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证件 号和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考区、考试级别、专业、科目), 以及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 评阅、成绩注册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 五、收费标准和交费方式 根据“浙价费〔2016〕71 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建 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每人每科 55 元;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每人每科 75 元。报考人员在网上报 名的同时,使用支付宝直接完成网上交费。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 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 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 6 看和下载。 六、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客 观题,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在答题卡对应位置上分别用 2B 铅笔填涂 作答和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各科试卷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 用。 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卷(削) 笔刀、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计时器(无声、 无收发拍摄功能)、口罩。 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两证 缺一不可),开考 5 分钟后禁止入场,2 小时后可交卷离场。严 禁将手机、其他有收发拍摄功能电子设备、提包和资料等物品带 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严禁 提前或超时答题。在答题前要检查题本和答题卡,如有质量等问 题应当即举手报告,并仔细阅读题本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 或“作答须知”,在规定的区域内用规定的笔具涂写个人信息和 作答。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 则,若影响考试和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相关规 定处理。考生答错位置和损坏的答题卡不得更换。 为保障考试公平公正,考后将实施雷同技术甄别,若被甄别 为雷同答卷的将按 0 分处理,若查明为抄袭他人或用其他手段作 弊雷同的,还将按违纪处理。请务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和诚信 参考。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考场内实施全程监控。 七、考试成绩公布与成绩合格证明制发 考试成绩经省考试与行业主管部门核定合格线,并下发合格 人员文件后,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考试成绩和成绩合格证明 一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上公布。届 时,相关考生可上网查询、打印考试成绩和成绩合格证明。 八、有关要求 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和建设行业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 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 2)。 二级建造师考试规模大、考点多、涉及面广,各市人事考试 机构要积极协调教育(学校)、公安(治安、网监、交管)、经信 (无线电管理)、网信等职能部门加强对考试的服务保障和安全 管理。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对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要严格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 第 31 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处理。主观违 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 网”上公布,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8 考点可下设至县(市、区),往年已设考试点不用再审批, 如需新设考点,延续去年做法,由市人力社保局审批,报省人事 考试院备案。对于下设至县(市、区)的考点,各市要延伸考务 管理,加强考前培训和考中督导。 届时,如受疫情影响,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按照疫情防控要 求,落实措施,积极应对,确保考试防疫安全。具体实施方法, 参见《考点防疫工作方案》和《考生防疫须知》(见省人事考试 网“办事指南”栏目)。 附件: 1.省、市报考条件咨询电话 2.考试工作计划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 2021 年 3 月 16 日 抄送:省人社厅专技处、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各市建委(建 设局)、 义乌市建设局。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综合科 2021 年 3 月 16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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